儲蓄互助社

簡史

儲蓄互助運動於1938年傳抵亞洲,首先在菲律賓推動。二次大戰後,漸推廣到其他亞洲國家。香港在六十年代初期,開始認識儲蓄互助運動。

香港儲蓄互助社協會永久顧問郭樂賢神父,從亞洲社會經濟促進會所舉辦之講習班中認識了儲蓄互助社,並得亞洲協會之幫助前往菲律賓、澳洲及菲濟群島研究儲蓄互 助運動。回港後郭神父草擬了一套完整的計畫,在香港開始推廣儲蓄互助運動,並與政府磋商擬訂合適的儲蓄互助社法案,又與亞洲協會會商有關協助在香港推行儲 蓄互助社事宜。終於在1964年,郭神父協助成立了聖方濟各儲蓄互助社,亦是全港第一個註冊儲蓄互助社。

香港儲蓄互助運動大事年表
1964 本港第一個註冊儲蓄互助社「聖方濟各儲蓄互助社」正式成立。
1966 全港八個儲蓄互助社正式組成「香港儲蓄互助社協會」,並敦請郭樂賢神父出任永久顧問,選出任天佑為第一任會長,蘇國榮為首任總裁。
1967 全港儲蓄互助社社員在大會堂劇院第一次慶祝「國際儲蓄互助社日」。「郭樂賢保證金」亦於當晚宣布成立。香港儲蓄互助社協會正式成為「國際儲蓄互助社總會」會員。
1968 香港政府頒布「儲蓄互助社法例」。
1970 「儲蓄互助社法例」由2月28日起正式實施。
1971 本港蘇國榮獲選為「亞洲儲蓄互助社同盟會」第一任會長。
1972 「香港協會中央儲蓄互助社」成立。
1976 協會向政府申請豁免儲蓄互助社稅項。
1979 稅務上訴委員會裁決「聖方濟各儲蓄互助社」申請豁免利得稅勝訴。
1980 香港政府宣布由4月1日起豁免儲蓄互助社利息稅。
1987 儲蓄互助社註冊官頒發「優異服務獎」及「長期服務獎」。
1989 為紀念香港儲運銀禧暨國際日,各社社長及協會董事選出聖方濟各社為堂區模範社,地鐵社為機構模範社。此外更頒發長期及傑出服務獎予6位社員。
1994 響應漁農處之「大眾植樹計畫」及慶祝儲運30周年,協會舉辦植樹籌款活動。其後協會每年都繼續舉辦此項活動。
1995 儲蓄互助社修訂條例於6月1日起實施。
1996 「儲蓄互助社條例」(第119章)之法例中文本於1月16日在憲報上公布。
1998 協會會長葉偉光榮任亞盟會1998至2000年度司庫
2000 協會會長葉偉光榮任亞盟會2000至2002年度首席副會長
2002 協會會長葉偉光接任亞盟會2002至2004年度會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