貸款政策
1. 貸款政策
1.1 申請貨款資格
新社員獲批准入社後滿三個 月 方 可申請貸款。
1,2 貸款利率
1,2 貸款利率
月息1 %%,息隨本減。
1.3 最高貸款額 (以 金額較低者 為準)
貸款申請人的股份結餘 +20萬元 或 本社股份總結餘的 10%以下。
1.4 最長還款期
基本還款期為3至48個月不等,貸款委員會會因應不同情況,而延長還款期至60個月。
1.5 證明文件
1.5.1 身份證副本及最近3個月住址證明,包括單據上印有貸款申請人姓名的煤氣費單、電費單、水費單、稅單 或 銀行月結單;不接受流動電話費單。
1.5.2 另須提供個人財務證明,如糧單、銀行存摺或戶口結單等。
1.5.3 本社可要求貸款人提供貸款擔保人(必須為本社社員)。
1.5.4 本社可要求申請人提供個人信貸評級報告。
1.5.4 本社可要求申請人提供個人信貸評級報告。
1.6 本社 不接受 16 歲以下社員的貸款申請。
1.7 循環貸款
必須已償還 50% 貸款額 方可再申請。
1.7 循環貸款
必須已償還 50% 貸款額 方可再申請。
2. 還款政策
2.1 採用銀行自動轉帳方式,每月由社員戶口扣除入帳。
2,2 社員若有 三 次未能經銀行自動轉帳還款,該社員會被 視為 遺反 合約,本社有權終止該貸款合約並要求貸款人立刻歸還 所欠款項及利息。 本社保留向貸款人加收因追討欠款所需 費用。
註:董事會及貸款委員會保留每宗貸款申請的最後審批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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