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稅務局向全港儲蓄互助社發出評稅通知書及追收利得稅,經協會聯同各儲蓄互助社努力爭取下,於2018年8月獲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來信告知「特首及行政會議」依據《稅務條例》第87條已批准豁免儲蓄互助社利得稅;但只限於在呈請書上名單內的41家儲社。

爭取豁免儲社利得稅進程,請參閱進程表